1、只要办理了工商登记,你就算股东,没办的话,法律上来说你就不是。
2、如果是股东了,公司的财报之类的你都有权知道。
3、年终分红如果在公司章程中没有特殊约定的话是按照占股比例来分的,当然,当年是否分红是要开股东会决定的。
4、是要共负盈亏,但是只要你不是合伙企业中负无限责任的合伙人,你就仅仅以你的出资为限负担亏损,实际上你没有出资,所以这一条可以忽略不计。也就是说,只要你不是合伙企业中负无限责任的合伙人,就不会再让你掏钱负责亏损的。
5、离职时的办法一般会在公司章程中有规定,如果没有规定,可以和其他股东协商。也可以自己向外出售股份,但是出售股份时其他股东有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
最后,以上说的都是法律,但是小的合伙企业一般不会那么遵守,重点还是人情啊。所有重点还是看这个企业实际控制人人品怎么样。当然,一些改在公司章程中约定的还是得约定。
不知道你们是合伙制,还是公司制。从你的提问看,你所拥有的股权具有人身性,属于公司内部的股权激励措施,对外不是股东,如果没有工商登记的话。一旦从该公司离开,股权就没有了,离职时收回股份是按照跟公司的约定进行,无约定,那么可以无偿收回。所以,你的问题很简单,公司赚钱了有钱拿就拿,公司亏钱了也不用承担债务。况且,公司是以公司财产承担债务的,不涉及你的个人财产,无需担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