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体实施起来,评标办法和标准可能五花八门,很难统一与规范;2,在没有资格预审的招标中,容易由于资格资质条件设置的不合理,导致“歧视性”条款,造成不公,引起质疑和投诉;3,如果评分标准细化不足,则评标委员在打分时的“自由裁量权”容易过大;4,容易发生“最高价者中标”现象,引起对于政府采购和招标投标的质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