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复员退军人员(官、兵)不论是农村的还是城镇的,不论是没工作的还是有工作的,不论是解放前参战的还是解放后参战的人员,都一视同仁,一律从60岁开始每人每月补贴800元。
1、基本复员费
按月工资基数(军衔工资、军龄工资、边远艰苦地区津贴、地区附加津贴和高山海岛津贴之和,下同)计发,
不满10周年的,军龄每满1年发给1.5个月;
不满15周年的,军龄每满1年发给2.5个月;
不满20周年的,军龄每满1年发给3个月;
满20周年以上的,军龄每满1年发给4个月。
其中,军龄不满1周年的部分,按年标准的一半计发。具体以当年标准为准。
2、安家补助费
按月工资基数计发,复员到大中城市的,
10周年以内的,每年发给0.5个月,
10周年以上的,从第11年起,每年发给1.5个月;复员到县市以下地区的,相应增发0.5个月。
其中,军龄不满1周年的按年标准计发。具体以当年标准为准。
3、回乡生产补助费
复员回农村的士官按月工资基数计发,军龄每满1年发给1.5个月。具体以当年标准为准。
4、医药生活补助费
对患有慢性病的复员士官,视病情轻重,经军以上机关批准,发给医药生活补助费,最高5000元,最低1200元。
扩展资料
退役士兵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
(一)士官服现役满12年的;
(二)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
(三)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级至8级残疾等级的;
(四)是烈士子女的。
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退役士兵在艰苦地区和特殊岗位服现役的,优先安排工作;因精神障碍基本丧失工作能力的,予以妥善安置。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退役士兵安置条例
关于复员退军人员(官、兵)不论是农村的还是城镇的,不论是没工作的还是有工作的,不论是解放前参战的还是解放后参战的人员,都一视同仁,一律从60岁开始每人每月补贴800元。
1、基本复员费
按月工资基数(军衔工资、军龄工资、边远艰苦地区津贴、地区附加津贴和高山海岛津贴之和,下同)计发,
不满10周年的,军龄每满1年发给1.5个月;
不满15周年的,军龄每满1年发给2.5个月;
不满20周年的,军龄每满1年发给3个月;
满20周年以上的,军龄每满1年发给4个月。
其中,军龄不满1周年的部分,按年标准的一半计发。具体以当年标准为准。
2、安家补助费
按月工资基数计发,复员到大中城市的,
10周年以内的,每年发给0.5个月,
10周年以上的,从第11年起,每年发给1.5个月;复员到县市以下地区的,相应增发0.5个月。
其中,军龄不满1周年的按年标准计发。具体以当年标准为准。
3、回乡生产补助费
复员回农村的士官按月工资基数计发,军龄每满1年发给1.5个月。具体以当年标准为准。
4、医药生活补助费
对患有慢性病的复员士官,视病情轻重,经军以上机关批准,发给医药生活补助费,最高5000元,最低1200元。
5、奖励工资
当年符合发放奖励工资条件的,按基本工资标准发放。
6、住房补贴和公积金
退役腾退军产住房后,按照个人住房补贴和住房公积金账户累计金额发放。
服役期满后,住房补贴和公积金总数,下士约为1.6万元,中士约为2.7万元,上士约为4.3万元,四级军士长约为6万元。具体金额因个人军衔工资档次等不同而有所不同。具体以当年标准为准。
7、伤亡保险金
未领取过伤亡保险金的,将个人账户中缴存的伤亡保险费本息退还给个人,领取过伤亡保险金的,伤亡保险费不再退还。
8、退役医疗保险金
退役后参加医疗保险的,由财务部门将个人账户保险金转至安置地社会保险机构,不参加医疗保险的,将保险金退还给个人。具体以当年标准为准。
扩展资料:
退伍军人自主就业:
(1)对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由部队发给一次性退役金;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给予经济补助。
(2)应征入伍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后报考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生时,教育考试笔试成绩总分加10分。报考公务员、应聘事业单位职位的,在军队服现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录用或者聘用。
(3)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的学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服役期间获二等功以上奖励且符合报考条件的,可免试攻读研究生。
(4)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限额标准最高可上浮20%。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退役士兵安置条例
一期士官的话11万左右,二期22万左右,三期转业的话20万不到,自主择业的话40万不到。
告诉你吧那是因为你自己去问的 说你16年没有 如果12年的也是自己去问 你那里民政局会说12年以上的没有 8年的有 你明白我什么意思吧
我是1986年入伍2000年士官退伍,分到粮库两年下岗,国家对我门有什么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