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人携款跑了受托人要不要赔偿

2025-03-04 21:4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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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受托人无偿为委托人办事,造成委托人损失的,如果不是故意、重大过失或者超越权限,是不需要要赔偿的。《合同法》第四百零六条规定: 有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过错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无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受托人超越权限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回答2:

受托人无偿为委托人办事,造成委托人损失的,如果不是故意、重大过失或者超越权限,是不需要要赔偿的。

回答3:

有委托书代人签合同的人称之为代理人。委托人称为被代理人。合同双方当事人是被代理人及对方当事人。根据合同相对性原理,因合同发生纠纷,权利义务只能在合同双方当事人之间发生。代理人不是合同当事人,所以不需要承担责任。但是代理人的代理行为必须按照被代理人的意思进行代理行为。如果在签订合同时,代理人违背代理人的意思,或者存在重大过失,则需要承担代理不当责任

回答4:

有没有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