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民法通则19条,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13条,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2、根据上述规定我认为,小明在赠与手机时应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赠与行为合法有效。3、后来小明诊断为患有精神病,不能证明小明的赠与行为无效。上述意见供参考
那得看你这后来 是多久之后了 遗传精神病 就是他一直有这个病 就能要回来 要是在那之后突发的就不一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