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之所以能够减税,是因为营改增之前,营业税和增值税并存,导致重复征税,既体现为原增值税纳税人的重复征税,也体现为原营业税纳税人的重复征税。
营改增之前,原增值税纳税人购进的征收营业税的服务支出,不得抵扣进项税,有关支出作为增值额,又被征收了增值税。原营业税纳税人购进货物的支出,有进项税,但是购进支出及进项税,作为服务价格的组成部分,又被征收了营业税。
营改增既消除了原增值税纳税人的重复征税,也消除了原营业税纳税人的重复征税,从而起到减税作用。
营改增最大的特点就是减少重复纳税,促使社会形成更好的良性循环,有利于企业降低税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