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第152条规定:“十四岁周岁以上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律不公开审理。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般也不公开审理。”一律不公开审理是指任何情况下都要不公开审理,否则就是违法的,审理结果无效。而一般不公开审理是指在极个别特殊的情况下,可以对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实行公开审理,但必须符合严格条件:首先,就是年龄上的符合;其次,其案件必须是有极为恶劣的社会影响、民愤极大的,或者其他社会影响较大,又富有社会教育意义的;再次,必须经过严格的审批;最后,还要有旁听人数的限制,新闻媒体的报道都要听从法院的要求。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回答满意的话请您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