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一项怎么处理

2025-03-04 21:14:54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的处理是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一条 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

参考资料:http://baike.baidu.com/link?url=6voAo5dQPJGI4HSJlp8xxd_kYUvGDY23QCpca-UmzlSgWkjS0CSgRtU2HaCrSYeFfymjjx_-kraRIUs3b192H_

回答2:

违反的记2分,罚款200元(违反代码12080)。如果电子眼单现在全国都联网了,可以在违章地处理也可以在机动车登记地处理,应该上机动车登记地的交警网查一下,查到了就在登记地的交警队处理,查不到就可以不管。驾驶证行驶证车辆交通问题可咨询事务网。

回答3:

我安全带放在腋下这样算违法吗?不是说200以下吗?罚我200对吗

回答4:

快快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