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16条的规定,包括以下项目: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精神损害抚慰金。
(二)财产损失赔偿标准
财产损失赔偿标准,以交通事故造成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来确定赔偿数额。
直接损失的赔偿标准:
原则上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对于局部可修复的车辆、设施和物品,应当赔偿维修费;因局部损失导致贬值的,还应当赔偿贬值部分的损失;对于无法修复的,应当赔偿其实际价值。
间接损失的赔偿标准:
受害人因交通事故遭受的间接损失,侵害人并应当赔偿损失。例如,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如果受害人以被损车辆正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要求赔偿被损车辆修复期间的停运损失的,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予以赔偿。
(三)精神损害赔偿标准
精神损害是一种外人无法计量的无形伤害,对于精神损害的大小和程度一般无法用物质尺度来衡量,因此,在具体的司法实践中,对于精神损害抚慰金,只能依据当事人的具体情况包括地区经济环境,当事人的身份,当事人的家庭背景,当事人在案件中责任的大小,社会影响力等由法官依据自由裁量权在一个类似客观合理适当的范围内进行确定。
我觉得你都找律师了,还上这上面来,不是把你思想搞乱了嘛!对方不去起诉吗?
鉴定书1个多月就做出来了?不符合程序吧。一般来说要3个月。
要我来说我觉得还是第二种方案好一点。对于诉讼时效,我相信没有关系的,因为还有二次手术吧,对吧,应该不会过时效的。
护理费,按医生开的证明算。
交钱的法票在你哪里吗?
以上只做参考。最好请个律师吧
一,关于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是一年,所以律师说可能过了诉讼时效,至于说可以连起来,是对方有证据证明向你主张了债权,发生了诉讼时效中断,二,你垫付的款项因为有对方打的欠条,所以在对方主张损害赔偿数额时,无论是和解,调解,判决都可以折抵的,如果在对方要求的范围内保险公司赔偿了,你可以主张对方退还,因为交通事故首先是由保险来赔,不足部分再由肇事者赔偿,三,肯定选择方案二,因为如果你和对方调解了,有可能保险在理应赔偿的范围内不赔偿,四,赔偿款包括护理费,医药费,营养费,不需要单独支付,五,你是替别人打工,根据具体情况认定是雇佣关系或劳动关系,如果是雇佣关系,责任由雇主承担,
鉴定这一块你要留点心,这个是你要赔付款项的主要依据,这个你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