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问题要分两点:
《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业培训制度,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职业培训经费,根据本单位实际,有计划地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培训。” 所以被扣除的培训费是没有希望胜诉
《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一条,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证据:1. 每发一次工资都会有当事人签名,13年4月份工资你没签名已是证据
2. 人证也非常有帮助,综合证据的两点,你还是有胜诉。
劳动合同就是最有力的证据啊,一般很少有人愿意帮你出庭作证的。你先去单位当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去写申请书
可以的,不用想的那么复杂你的工作时间有人证明有劳动合同,就是证据。现在在劳动纠纷上一般都是偏向个人的,而且你的是小钱,上次我同事的是3-4天就解决了,劳动仲裁来了什么都没说就让他先把钱付了在解决的。
证人证言是证据的分类之一,劳动合同法也是证据,按照规定,如果你提起的劳动仲裁所需证据是由用人单位掌握的,则用人单位应负举证责任,你可以向仲裁机构提出申请
1、劳动合同就是证据;
2、人证也可以作为证据。
另外不知道你的仲裁请求是什么,不知道是要求哪一方面的,所以不能很细的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