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执行中不存在这种说法。若有可执行的标的,胜诉方可向人民法院递交执行申请书,败诉方只有依照判决履行的义务,如果在执行期仍不服判决,可向终审判决的上级人民法院进行申诉,但不影响判决的执行。另外,一般的表述均为当事人的诉讼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