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单是你的东西,这是没有错的,但他拿了你的东西,你完全可以要求对方返还,如果不给,你可以通过报案解决。
现在,你们因为传单进行了拉扯,双方的行为都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3条之规定,涉嫌殴打他人,依法都应该承担治安行政责任。
对方过错在先,应多承担责任,你过错在后,也要承担责任。
对方是老人,依法不用执行拘留,而你警方可以给予拘留。
因此,公安机关给予你们调解处理是对的。
已经私了了,钱你也给对方了,事情就结束了,当然,你可以反悔,但公安机关在你反悔后仍然可以追究你治安行政责任《详见治安管理处罚法第9条》。
公安机关处理了行为,对方也可以向法院起诉。
当然了,如果对方没有相关医疗收据,你是可以起诉的,诉讼时效限制为一年。
1.双方在争执中有人受伤,那么致人受伤者应该赔偿;2既然已经私了,你也就需不着去民事诉讼了(而且只有70元钱)。在此郑重告诉你:警察累,但公私分明,绝对不会因为几十元钱和稀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