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后人体器官捐献,家属能得到补偿么?

2025-05-01 10:08:14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一般没有的,捐献属于无偿的,没有补偿的说法。
  满十八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可以捐献活体器官,捐献前应当有同意捐献的书面证明。捐献人捐献活体器官,应当不危害其生命安全。
  自然人愿意死亡后捐献器官的,应当有同意捐献的书面证明;只有同意捐献的口头意思表示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其配偶以及二名医师的书面证明;
  (二)没有配偶的,有其父母或者成年子女以及二名医师的书面证明;
  (三)没有配偶、父母、成年子女的,有其二名其他近亲属以及二名医师的书面证明;
  (四)没有任何近亲属的,有其工作单位或者居住地的居(村)民委员会、养老机构等 组织以及二名医师的书面证明。

回答2:

我想死了之后,捐遗体,因为我活着太痛苦了,可是我身上病好多,怎么办,可能也没有用,但是我捐了,我希望能把我换成灰,如果我葬在娘家,可能我老公一家肯定要去拿钱,因为他们家就这样

回答3:

论人体肾脏捐献中的合理补偿原则
[概要]: 无偿捐献作为当前获取肾脏的伦理原则,是最没有争议、最理想的,但是依靠单纯的无偿捐献所获器官远远不能满足医疗的需求。合理补偿原则既可以有效增加供体数量,又不违背伦理学原则,而且更具有道德上的广泛性和现实的可行性。相信合理补偿原则的实施将会大大促进我国器官移植事业的发展。

回答4:

可是医院收十几万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