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缴销需要什么条件吗?要带什么材料去呢?

2025-04-25 01:4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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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发票缴销包括:日常缴销;注销、变更税务登记时的发票缴销;改版、换版发票的缴销;次版发票的缴销;超期未使用空白发票的缴销;霉变、水浸、鼠咬、火烧等其他情况的缴销;纳税人丢失、被盗发票缴销和流失发票缴销:
  一、日常缴销
  用票人续购发票前,须持已使用完的发票存根、在规定期限内未使用或未使用完的发票及《发票领购簿》,向税务机关报验缴销。
  用票人领取并填写《发票缴销登记表》,同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发票领购薄》
  2、已使用完的发票存根或在规定期限内未用的发票
  二、税务缴销
  用票人税务登记变更、注销时,须办理发票缴销事宜。
  用票人领取并填写《发票缴销登记表》,同时须提交下列资料:
  1、《发票领购簿》及《发票领、用、存月报表》;
  2、未用完的发票或尚未使用的发票;
  3、已开具的发票存根。
  三、旧版缴销
  用票人在接到税务机关的发票改版、换版通知时,应到税务机关办理旧版发票的缴销事宜。
  用票人领取并填写《发票缴销登记表》同时须提交下列资料:
  1、《发票领购簿》及《发票领、用、存月报表》;
  2、未用完或尚未使用的发票;
  3、已开具的发票存根。
  四、丢失缴销
  用票人发生发票丢失、被盗的,须到税务机关发票管理部门办理丢失、被盗发票的缴销事宜。
  用票人发生发票丢失、被盗的,应在2天内到当地新闻媒介公开作废声明,并领取、填写《发票缴销登记表》,同时须提交下列资料:
  1、发票遗失的证明材料;
  2、在当地新闻媒介公开作废声明;
  3、《发票领购簿》
  4、其他需要的资料。
  五、损毁缴销
  用票人的发票发生霉变、水浸、虫咬、火烧等情况时,应及时到税务机关发票管理部门办理损毁发票的缴销事宜。
  用票人领取并填写《发票缴销登记表》,同时须提交下列资料:
  1、《发票领购簿》;
  2、 霉变、水浸、虫咬、火烧残存的发票;
  3、其他需要的资料、证明。

回答2:

发票缴销是指对纳税人领用发票的缴销。对在发票缴销过程中发现纳税人有违法违章行为的,按税务违法违章程序处理。发票缴销包括:日常缴销;注销、变更税务登记时的发票缴销;改版、换版发票的缴销;次版发票的缴销;超期未使用空白发票的缴销;霉变、水浸、鼠咬、火烧等其他情况的缴销;纳税人丢失、被盗发票缴销和流失发票缴销等。 纳税人因注销、变更税务登记进行发票缴销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规定的注销、变更税务登记时限,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
发票缴销的程序   1、由用票单位和个人根据发票管理规定,说明缴销的依据和理由,从而编制详细的发票缴销清册,列清印制或购领发票的年限、种类、号码,已使用发票和未使用发票情况,缴销发票的类别、种类、号码等,经财务负责人或分管厂长签章后,加盖用票单位公章,连同发票一并报送主管税务机关。   2、主管税务机关在接到用票单位和个人报送的缴销发票申请报告及其要求缴销的发票后,应认真审查,分户分类登记,对符合规定者予以接受。发现问题应及时追查,依法处理。   3、对依法应当缴销的发票,用票单位和个人既不能擅自销毁,也不能弃之不管、不报不缴,更不能违章使用或私自转让买卖。主管税务机关应当监督用票单位和个人及时按规定缴销发票,以保障发票管理工作有秩序的进行。

回答3:

发票,购票本,税务登记证,验旧供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