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你的房子已经装修了,所以物业费没有打折的可能了,有以下一些情况物业费可以打折:
情形一:小区内有未完工建筑可申请物业费打折
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前期物业管理住宅小区,因开发建设单位原因分期开发,分批交付使用,给先期入住业主造成噪音、粉尘等环境污染的,业主交纳的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应低于规定标准的15%~30%。
情形二:未入住、未使用物业可打七折
纳入物业管理和服务范围的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因开发建设单位原因未按时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开发建设单位全额交纳。
而业主办理入住手续后未入住、未使用的物业,业主应向物业服务企业书面告知,物业公共服务费用由业主按规定标准的70%交纳。
物业出租或以其他方式交他人使用的,物业服务费用由业主或使用人交纳,但业主负最终责任。而房屋一旦开始装修,就认定是入住。
情形三:没有计入房产面积的房屋不收服务费
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以房屋所有权证登记的建筑面积计算(车库除外、阁楼减半);未办证的以售房合同中房屋建筑面积或房产测绘部门实测的房屋建筑面积计算。未计入产权面积的附属房屋不得收取公共服务费。
扩展资料
《物业管理条例》是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物业管理条例>的决定》修订的,为的是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和工作环境而制定的法律条例。
由国务院于2007年8月26日发布,自2007年10月1日开始施行。共7章70条。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物业管理条例
因为你的房子已经装修好了,所以物业费是没有办法打折的,一般小区内有没有完成的建筑,可以申请物业费打折。还有就是未入住和没有使用物业可以打7折。或者是没有计入房产面积的房屋是不收取服务费的。这些情况都是可以申请物业打折的。
装修好的房子无人居住,具体是否可以打折要和物业方协定。按照规定,只要房屋交房后,其物业费就是由屋主承担的。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扩展资料:
《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 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将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专项服务业务委托给专业性服务企业,但不得将该区域内的全部物业管理一并委托给他人。
第四十条 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区别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物业服务收费办法,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参考资料来源:赣州市政府——物业管理条例
近日,家住成都丽晶花园的李敏女士向本报反映,她买的房子一直空置,但是物管要求她交纳每月300元的全额物管费,为此,李敏以“未享受物管服务”为由拒绝交纳物管费。
两年前,李敏在丽晶花园购买了一套住房,一直没有入住。前段时间,丈夫被调到外地工作,李敏与儿子也将随丈夫到外地生活。期间十年共计36000元的物管费,李敏认为不应该交纳。她认为:已经入住的人可以每天逛小区花园、使用健身器材等设施,而她没有入住,就不会天天制造垃圾,也不会使用电梯,自己少交点物业管理费理所当然。“这期间,我根本就没有享受到物管的服务,也没有使用小区的公共设施,就不应该交纳全额物管费。”
实际生活中,不少市民都是买房一两年后才装修入住,期间房子都空着。采访中,一部分市民认为,空置房收物管费是不合理的。也有市民认为,即使不入住,物管费也应该交,理由是物管工作人员每天都要巡查,要维护公用设施,保证公共区域的卫生和安全,如果不入住的业主都不交物管费,就会加重已入住业主的负担。?
记者走访了部分小区后发现,情况和李敏类似的人还真不少。那么,空房的物管费到底该咋缴?能否减免?为此,记者采访了多方人士。
物管:同小区标准相同
丽晶花园物管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物业管理条例》规定了同一小区应该采用同一收费标准。“如果我们因为她(李敏)不住就少收她的物管费,那其他业主也会在出门前来登记,要求少收几天的物管费。我们的工作还怎么开展?”“我觉得我们既然付出了服务,就应该收取费用,买而不住是他们自己的选择,同时也只是少数人的行为。”对空房到底该咋收费的问题,物管人员认为,物管需要担负的是整个小区的管理和服务,而不仅仅针对某一套房子,即使房子空着,可物管依旧要承担整个小区的公共管理责任。“不管业主是否入住,我们都要保证这里的安全和其他的公共服务,业主都应该按照小区统一的标准交纳物管费。”
房管局:双方协商解决
“按照规定,小区业主从交房之日起,就应该按照之前签订好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来交纳物管费。”成都市房管局物业管理处工作人员李欢告诉记者,物管费的交纳是业主与开发商自行协商完成的,具体价格根据政府出台的价格标准和物管服务的具体情况制定。对于没有入住是否可以少交物管费等问题,目前政府尚未出台具体规定。因此,业主只能自行与相关方面协调,约定好具体交费方法,并签订相关交费合同。
律师:物管合同说了算
国家和省市的相关规定虽然不是十分详细,但都有“服从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说法。而据了解,成都很多楼盘在交付时,物业公司与业主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中有诸如“自房屋交付之日起,业主应全额交纳物管费”的表述。也就是说,问题已经变成了业主在交纳物管费的时候该服从合同约定还是服从《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如果有合同约定,应该按照合同交纳。”成都和信律师事务所律师陈钟表示。据了解,很多业主在收房时都不会注意自己所签订的物管合同里到底写了什么。陈钟提醒说,业主在签订物管合同时一定要仔细阅读其中内容,对有异议的条款及时向开发商或物业公司提出,协商更改,以免事到临头才后悔。
市民:学习其他城市做法
一位成都市民告诉记者,在其他城市,对于未入住的房子,物业服务费都是打折收取的,成都也应该和人家学学。对此,记者展开了调查,发现各个城市的做法确实存在差异———
南京:2002年,南京市物价部门明确规定:业主办理入住手续后,6个月以上不入住,业主事先书面向物业管理说明备案后,可减半交纳物业管理费。
无锡:《无锡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于2007年1月1日起实施,新法规对空置房如何收物管费,怎样交物业公共服务费用等作了明确的规定:对未入住或未使用连续超一个月以上的物业、车位,业主应事前向物管企业书面申请,并经确认后按规定标准的70%交纳物业管理费,机动车辆停放服务费或车位水电、卫生等管理费用亦按此标准收取。
合肥:据合肥市物价局有关人士介绍,该市对未售出的空置房屋和已售出暂未入住房屋的物业管理综合服务费,按收费标准的50%向物业权利人计收,但业主最好事先与物业公司沟通,以免多交费。
扬州:根据《扬州市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业主办理入住手续后未入住或未使用连续空置6个月以上,物业服务费由业主按规定标准的70%交纳。
照收不误~!
物业费不会因为你你没住或住的少而少收你一分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