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人员户口注销程序:
1、正常死亡的,持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书、火葬场出具的火化证明、户口本、死亡人居民身份证到派出所办理。
2、居民非正常死亡的,需持县级以上公安部门出具的非正常死亡证明和火葬场的火化证明、户口本和死亡人居民身份证到派出所办理。
3、无上述证明的,可以凭村委会、居委会证明或单位证明,经辖区民警核实后给予注销。
拿死亡证明和户口本就可以了。派出所会要求把本人的身份证也拿去,但是,你必须确认一切与死者有关的事都办完了,才可以交出身份证,否则以后要再用到,你没有就会很麻烦了。
家人携带医院开具的死亡证明书去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注销,注销时带好户口本,死亡人身份证(要回收),代办人身份证,就好了,注销后会开具火化证,没有火化证是不允许火花的。
死亡证明书到派出所提出申请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