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子公司的命名规范为题(法律有关)

2025-03-01 16:25:46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设立子公司应提交《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企业设立登记申请表》、《投资者名录》、《企业负责人登记表》、《企业经营场所证明》等表格;
然后向工商部门提交《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及《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同时提交母公司投资拨款证明与母公司在子公司的股份比例。
经营范围涉及前置审批项目的应提交有关审批部门的批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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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2:

子公司,在前面加个地区的名称就可以的。。但要有母公司的证明文件

回答3:

1、母公司的名字设定与子公司的名字设定没有法律上的必然性联系,除非母公司在设定子公司时故意设置上二者的联系。
2、具体拟设立的子公司需要达到什么条件才能够冠名所属省份的名称要根据当地省关于公司登记的相关规定来看。例如山东省的情况是,《山东省工商局关于进一步发挥职能优化市场环境的意见》之规定,注册资本达到300万元以上的企业均可以在公司名称前加“山东”字样。

回答4:

子公司是指一定数额的股份被另一公司控制或依照协议被另一公司实际控制、支配的公司。子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拥有自己所有的财产,自己的公司名称、章程,以自己的名义开展经营活动、从事各类民事活动,独立承公司行为所带来的一切后果和责任。
所以,母公司和子公司在形式上是完全独立的两个公司,只要符合《公司法》规定的名称,子公司都可以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