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福建警察学院是一所以培养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和公共安全保卫专业人才为主的全日制本科院校,是福建省唯一的公安高等学府,实行省公安厅和省教育厅双重领导,以省公安厅为主的管理体制。
学院的前身是始建于1949年8月的福建省警务干部学校,1950年更名为福建省公安干部学校。1984年10月,在福建省公安干部学校的基础上创办福建公安专科学校。2000年4月,福建省人民警察学校和福建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合并,成立新的福建公安高等专科学校。2007年5月15日,教育部批准正式建立福建警察学院。经过60年的建设和发展,学院现已成为福建后备警察的培养基地、福建在职中级警官培训基地、福建公安科技和公安理论的研发基地、闽台警察学术交流的基地。 学院坐落在福州市的文化中心——仓山南台岛。2、 福建警官职业学院前身为福建省警官学校,创办于1985年,1999年评为国家级重点中专,2004年2月,省政府批准组建福建警官职业学院。学院师资力量雄厚,设施完善,环境优美。学院现占地165亩,建筑面积63000平方米,拥有副教授、高级讲师20名,讲师37名,具有一支数量足够、结构合理、高素质的师资队伍,具备高等警察院校特色较为完善的教学设施设备系统。 学院拟开设狱政管理、劳教管理、刑事侦察、司法社会工作、罪犯心理矫治、罪犯教育、安全防范、禁戒毒、民事调查等专业。2004年首期计划面各全省招生450人,其中,狱政管理专业200人,刑事侦察专业50人,司法社会工作专业100人,安全防范专业100人。10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