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代办邮政业务的利润来源
经营者只要投入门店装修费用、存入规定的保证金、办理有关的担保手续及签订《代办邮政业务合同书》就可开办邮政代办所。代办所主要利润来源有二项:一是按《关于调整我市邮政业务代办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深价[2000]147号)标准,向用户收取代办服务费,二是邮政局支付的各业务代办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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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邮政代办所设置原则
凡是有用邮需求的地方均可设置代办所,但原则上应与已有的邮政服务网点间隔1公里以上,工厂区、社区、商厦、校园和商业繁华区、人口密集的地区除外。(代办所设置计划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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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申办邮政代办所所须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一定文化程度、年满18周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或深圳市登记注册的单位。
2、具备一定的经济实力和经营能力,能专心、忠诚经营邮政业务。
3、具备与代办邮政业务要求相适应的营业场地(一般不少于30平方米)。
3、有清偿能办的个人或单位提供担保,并缴存一定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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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担保人必须具备的条件
1、 有清偿能力的深圳市常住居民或单位,但不包括国家机关及公益性质的事业单位或社团组织。
2、 能认真履行担保责任的原蛋白所担保人或原代办邮政业务无违规经营记录的代办经营者。
3、 非本企业员工的担保人,在深圳市必须有其自有固定的住宅,且有正当的职业、稳定的收入来源。
4、 没有为其它代办所提供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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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保证金标准
1、由邮政企业正式员工担保的,代办所须缴纳3万元保证金。
2、非邮政企业员工担保的,代办所须缴纳的保证金金额定为该代办所近3个月日均现金流量2倍(不能少于最高现金日流量),但最少不得低于6万元,对于日均现金流量的2倍大于6万元的代办所,将按比例调高保证金。新开办的代办所保证金暂定6万元,开业满3个月后根据现金流量重新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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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此打开申请指南(图形版)
六、代办所申办流程
申请人到代办所属地支局请领申请表
--> 填写申请表 --> 交属地邮局审核--> 属地邮局审批后将申请表交分局审批
--> 分局审批后将申请表交连锁业务分局审批 --> 审批同意开办--> 按标准装修代办所
--> 代办所装修验收合格 --> 颁发“经营许可证”、代码卡、代理业务证
--> 到工商税务部门办理工商、税务登记--> 到连锁业务分局办理合同签订手续 --> 开办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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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代办业务是中国邮政利用遍布全国的网点优势,先进的计算机处理系统,在邮件寄递服务的基础上为广大城乡居民提供的各项服务,您可在邮政营业窗口得到“一站式”的服务。目前邮政代理业务种类主要有:代理保险、代发养老金、代理发行兑付凭证式国债、代缴公用事业费、代发工资、代办电信业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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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已与多家保险公司签订了业务合作协议,成为城乡居民购买保险的“绿色通道”。在邮政储蓄窗口不但可以投保人寿保险,还可以投保财产保险,为您的幸福生活提供“绿色保障”;不但可以用现金缴付保险费,还可通过邮政储蓄存折、绿卡扣款缴付保险费,保险公司支付保险金还可以直接存入您的邮政储蓄帐户。邮政储蓄代理保险,给您“绿色保障”!
向当地邮政局申请,邮政局会派人上门考查的:如符合开办业务的范围,他们会批准经营代办业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