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公式可以简写为 =sum(j3:j27)如果输入完公式以后,显示的是公式,请单击右键,设置单元格格式,数字格式选“常规”
选中单元格,按ctrl+1,选常规,然后确定。按F2,再按enter就好了
设数据如图:在公式单元格右击——“设置单元格格式”——“数字”——“常规”——“确定”——在公式单元格双击——回车即可,如图:上例公式可简化为:=SUM(J3:J27)如图:
试过还是不行么,你是不是写出公式后不显数值仍显示公式
那你在菜单工具/公式审核/公式审核模式,点一下确认后。是不是可以恢复
求N项和的公式=SUM(number1,number2……number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