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首先公司法没有禁止一个自然人只能担任一家公司的法人,因此个人认为担任多家的法人是没有问题的,但是既然工商局那样回复你,你可以换个法人试试应该问题不大。
2、公司法只规定一个自然股东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不能再投资设立一个有限责任公司,这是防止皮包公司出现,损害债权人利益,因此你与丈夫之前设立的是有两个股东的,那么这个新成立的公司作为法人股东再投资设立一个公司,虽然是同行业的,但是社会上应该还是蛮多同行业的公司,工商局以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而阻止你们设立,个人认为没有依据。
第五十八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适用本节规定;本节没有规定的,适用本章第一节、第二节的规定。
本法所称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
第五十九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十万元。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
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你让工商局拿出法律依据,让他说清是第几条,你也可以在网上自己查阅。就在百度可以找到。或者多跑些路到他的上级单位去问清楚。我们这里是可以夫妻各开一个同行业的。
您好。可以。《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二款也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招标法解释表明夫妻关系并不属于法规中的关联关系范畴,关键是看两家企业的资金、管理等实质内容。如果本案涉及的两家公司存在控股关系,那么参加同一个招标项目就存在很大的串标、围标风险。
可以,我们老总是两个公司的法人,同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