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辖市区法院应属于基层人民法院,院长属副处级;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属中级有民法院,院长属副厅级;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属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属副部级。
看了这些回答我觉得没有一个靠谱的,直辖市党委和政府为正部级,市辖区党委政府为正厅局级,按照同级人民法院比同级政府低半级的原则,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应为副部级,市辖区人民法院应为副厅级,那中级人民法院为正厅最合适。
直辖市有分地方的,看是哪个直辖市。 楼上说的和县级法院差不多是错误的。应该说是和省厅的一个级别。北京市的法院院长比一般省上的法院院长更为厉害。应该是厅级干部。
普通县区法院一号是副处级,直辖市区一号应该是副厅级
和县级法院的差不多,都是一个级别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