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对方发份对账公函,如: 对账函***公司,截止到*年*月*日止,贵公司的应收(付)账款余额为人民币****圆整(¥***.00元)。烦请在收到本通知三天内盖章回传,如有疑异与我司财务部门联系。*** 公司 二00九年三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