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肖像权会得到什么处罚?

2025-04-28 17: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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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如果把别人照片擅自发到论坛,使其名誉、地位、身份受到打击带来了精神上的痛苦或物质损失,则构成侵权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条规定: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侵权责任的确定一般是:一以“营利为目的”的,只要非法使用的目的是为了赢利,且肖像权人要求赔偿的,侵权人就必须承担赔偿责任。
二是对于非以营利为目的的侵害肖像权的,要看情节是否严重。就是说,侵害肖像权精神利益损害赔偿的确定,是以“情节严重”这一基本标准为标准。情节轻微,不造成严重后果的,一般是以赔礼道歉的方式解决,不判定物质方面的赔偿。

回答2:

回答3:

侵犯公民肖像权,当然,如果如果有毁坏名誉、盈利为目的的就是如此,如果不是,那根据实际情况判断!

回答4:

根本没有侵犯她的肖像权。因为你和她都是“恶犬事件”的当事人。的确,你没有征得她的同意,使用她的照片,但是不是出于营利为目的。只是揭穿她不道德的行为。
关键看,你所说的事件是否属实。这是最关键的。如果属实,一切对你的指控不存在!既没有撕毁她的照片,又没有加诋毁的语言;
现在,你要调整好心态,不给对方口实,像(我连杀了她的心都有)的话别公开说。就事论事。澄清事实最好。就让她上诉,只要你掌握有力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