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时警察私下跟你说的吧,这是不符合规定的,要走正规法律程序的话,也是由检察官公诉,法院判决,公安没有权利这么做,顶多处以治安处罚条例3000元罚款。你们就跟他们耗着呗,这就是她门敛钱的手段,建议你们请个律师代理这件事,肯定不会花三万。既然警察说那三万就放人,那肯定就没立案,只是定性为普通的打架斗殴。故意伤害罪主观上必须是故意,法医鉴定的是什么伤?轻微伤和一般的殴打行为不构成本罪。根据刑法第234条规定,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1、你朋友被拘留很可能只是为了调查案件的经过,并不意味着公安机关认为是犯罪。2、警察说拿三万块钱才能把你朋友放出来,这三万块钱很可能只是保证金。而保证金在结案的时候是可以退得。3、罪名成不成立不是公安局可以说了算的,还要看检察院是否会审查起诉,法院会不会判决。
法律上没有蓄意伤害的罪名,《刑法》上只有故意伤害(轻伤、重伤、致死)的罪名,《治安管理处罚法》只有殴打他人(轻微伤)的说法。要看对方的伤情如何,如果是轻伤以上就触犯了《刑法》,那是要判刑的。如果是轻微伤就只是治安处罚,最多15天。公安局是不可以要钱的,那是违反法律的。只有法院可以判赔多少才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