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析:1.张某的行为属于什么性质?是否构成犯罪? 2.从此案中应该得到什么教训和启发?

2025-02-26 07:2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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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张某的行为已经构成诽谤罪、侮辱罪,可以到公安机关报案。教训就是张某不应当以诽谤、侮辱的方式虚构事实对王某、李某进行人身攻击,结果造成了犯罪的严重后果,很可能会被判刑失去人身自由。张某想保住家庭、保住爱情复婚,但做法欠妥。感情这个东西是微妙的,用过激的方式只能使其收到的损害更大直至熄灭。张某的做法是不可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