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高利贷借条怎么写

一个朋友借了我六万利息是0.015%是高利贷吗?
2025-02-27 01:49:39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你这0.015%不算高利!是低得不能再低的了!你叫他这样写!: 借款单 借款人XXX 于X年X月X日 在XXX这里借走六万元(60000元)人民币.按0.015%利息计算.X年X月X日定一期利息尝还:10000加本月(或本年,或本期)利息!下期X年X月X日再第二期! 借入款人的手指模 借出款人的手指模 证人:XXX先生当场作证 当场证人的手指模 X年X月X日

回答2:

  高利贷属于违法,故超过法律限额的利息不会被支持,所以无论怎么写,超过法定刑限额的部分都属于无效。

  民间借贷属于民事行为,受到民法和合同法的约束和保护。
  但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有权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但如果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则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应当被认定无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回答3:

  1、放高利贷是违法的,所以不存在合法的放高利贷的方法,无法告诉你怎么放高利贷。
  2、高利贷的借条不管怎么写,都不合法,因为高利贷本身不受法律保护。当然,在法定利率标准内的利息和本金是受法律保护的,法律不保护的只是“高利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的规定》第26条的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分为三种:合法利率、自然利率和无效利率。合法利率是指年利率不超过24%的,自然利率是指年利率在24%到36%之间的,无效利率是指年利率超过36%的。
  3、预先扣除利息,或者把利息写到本金中,然后借条中不写利息,这是不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的规定》第27条的规定:“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载明的借款金额,一般认定为本金。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实际出借的金额认定为本金。”

回答4:

那就是写明借款的时间、借款人、出借人、借款金额、还款时间、利息,最后借款人签字按手印,不过既然是放高利贷,建议不要直接将利息明确写出来,要知道放高利贷的行为是违法的,建议你写的时候可以不约定利息,然后另写一些行借条,数额就是利息数,到时候一并还款就是啦。

回答5:

这种借款属于民间借贷。你约定的月利息1.5%不属于高利贷,受国家法律保护(你必须在借条上写明利率,否则有纠纷法院是不会支持你的利息请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