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岁以下的人不管怎么犯法都不负刑事责任 只让监护人赔钱吗?

2025-04-29 16:5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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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4岁以下的人不管怎么犯法都不负刑事责任 只让监护人赔钱吗?

你的提问是正确的,但你对法律理解的偏见,是错误的!

一,《民政部关于在办理收养登记中严格区分孤儿与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的通知》我国《收养法》中所称的孤儿是指其父母死亡或人民法院宣告其父母死亡的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

1,父母死亡或人民法院宣告其父母死亡,没有父母的,就称为孤儿;

2,年龄要求不满14周岁;

3,孤儿院的责任,是对孤儿的抚养义务,其监护责任依法律规定。

二,刑事诉讼或刑法中,因不满14周岁的人不构成犯罪,所以,对其行为的违法赔偿峡任并未做出规定;

三,我国《民法通则》第十六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人员中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

四,以上规定可以得出,不满14周岁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

1,父母;

2,祖父母、外祖父母;

3,兄、姐;

4,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相关同意)

以上对未成年人法定监护中,即使是孤儿,孤儿院或其它组织,也不是法定监护人。

五,《民法通则》第十七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由下列人员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

(三)成年子女;

(四)其他近亲属;

(五)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

没有第一款规定的监护人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民法通则》第十二条 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

六,从以上二条规定,可以看出,

1,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不满10周岁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不满18周岁(包括不满14周岁)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为《民法通则》第十七条第一款1-4项规定的人员;

(一)配偶;

(二)父母;

(三)成年子女;

(四)其他近亲属;

2,精神病人在没有1-4项监护人时,由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

没有第一款规定的监护人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综上所述,你所说的孤儿院、国家都不构成不满14周岁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回答2:

十四岁以下无刑事责任能力不负刑事责任,我国刑法没有连带责任,因此监护人也不承担刑事责任,但是要承担民事责任。

回答3:

没有什么事情是绝对完美的,这项法律的初衷是为了保护儿童,也是根据他们的身体,心理状况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