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物业公司是如果甚至新房的话那么一般是房开公司必须配套的,按规定在房屋交付使用前房开公司必须配套物业公司的先期交付责任,但是在房子交付给业主之后,业主就可以召开业主会,然后先选出业主主席或代表,然后经过所以业主开会决定是否继续用现在的物业公司也可以在观看一端时间之后再做出是否继续的决定,因为现在的规定是房开公司在交房的必须有安排物业公司前期入场才能卖房,而有的房开公司是聘请的物业公司,所以业主是不用担心的,因为所以的物业公司都是一样的标准,而且你如果再聘请也不一定是很好.所以可以在人住之后经过观察再做出是否换的决定,一是看这家公司所做的有没有达到各位业主的要求,有没有把小区的所以相关事物做好,二在此同时再四处看看其他的物业公司可以,做出相应的比对然后在用你们认为最好的一家.如果他们真的做的不好那么就可以召开业主大会,只要同意换的业主多一点那么就可以撤换,其他具体法律问题可以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