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公司强制的将员工从深圳调到其它城市,员工本人不同意,只能提出离职,公司是否应有补偿?而且本来20

2025-04-04 06:2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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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员工提出辞职的,没有经济补偿。
这种情况,属于变更工作地点,员工可以不同意,要求继续履行原合同,必须单位提出解约的情形下,才有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当年度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的,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但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折算方法为: (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当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数。
因此,如果中途解约的,年休年不应再是15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