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这样做是不合法的。根据〈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养老保险条例〉第十二条,用人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虽然现在有很多企业是按最低工资标准帮员工参保社保,但只要这些员工到社保局的稽核科投诉,公司不但要按实际工资总额帮员工参保,而且还是要受处罚的。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是不用写清楚社保缴费基数的,因为〈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养老保险条例〉第十二条明确的缴费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