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实生活中很多刑事犯罪是属于共同犯罪,有些甚至是属于团伙犯罪,团伙犯罪对社会公共安全和公民的财产安全构成严重的危害,团伙犯罪要区分主从犯,那么团伙作案要一起开庭吗?下面由我对大家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在法律上,共同犯罪案件是否必须一起审理,是没有强制性规定。所以在法院审判实践中,对共同犯罪是否一同审判,往往都是由经办法官和实际案件情况决定的。一般情况下,共同犯罪案件可以合并审理的,都会合并审理,这样会比较容易查明事实,必要时还方便对质,通常也比较节约司法资源,减少诉累,至少经办法官不需要就同一案件开很多次庭。当然了,由于犯罪嫌疑人未能同时抓捕、涉及未成年罪犯等各种原因,经办法官是可以分别开庭对共同犯罪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进行审判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二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就第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全面审查,不受上诉或者抗诉范围的限制。共同犯罪的案件只有部分被告人上诉的,应当对全案进行审查,一并处理。
1)不需要本人,你的律师或家属去就可以了。但是他们一定要收好相关法律文书,别弄丢了。
2)上一次法庭开庭是不是已经经过辩论了,如果是的话,就不需要了。法庭只是因为一时难以作出决定才择日宣判的,现在应该是已经出结果直接宣判了。
3)法官会问你是否上诉,你回答什么并不重要(这个问题只是在程序上告诉你,你有上诉的权利),但是实际上民事判决15日内都能上诉。哪怕你先上诉,再撤诉,再上诉,只要是15日内,怎么折腾随便你……
补充:
不是,你理解错了,我的意思是说如果你家属去听结果,别忘了收好法院给你们的判决书什么的。如果是律师的话你不用管,他就干这个的,是家属的话我怕一听宣判就忘了下面的事儿了。
法庭只要说了是那天去听宣判,就是已经出结果了,不用再带证据(但是保留好证据,防备上诉或者对方上诉)。
看你这情况那天去听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