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以合同到期解除受过工伤的员工怎么办?

2025-03-07 00:4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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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在合同期满后不续签,劳动者都能拿到经济补偿,但是有一种情况例外:单位在维持、提高待遇的情况下跟你续签,而你仍不同意续签的。

  这项新的补偿的计算开始时间为2008年1月1日,经济补偿按工作年限计算,每工作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按照半个月工资计算。

回答2:

公司以合同到期为由,要解除受过工伤的员工,如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之规定,可以解除受过工伤的员工,但是,用人单位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
下面是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在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且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