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权与名称权的区别

请高人指点
2024-12-02 15:3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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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姓名权与名称权的区别为:

一、主体不同

姓名权的享有主体是自然人,名称权的享有主体是依据《民法通则》规定的法人、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合伙人。

二、内涵不同

姓名权是公民依法享有的决定、使用、改变自己姓名的权利。

名称权是法人、个体工商户、合伙组织依法决定、使用和变更自己名称的权利,是人格权的主要组成部分。




三、限制不同

姓名的获取通常是婴儿的父母或其他亲属代为取得,基本没有什么限制;

名称是社会团体获得法人资格的必备条件之一,因此名称的获取必须按照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进行。

四、权能不同

姓名权的权能有决定权、变更权和使用权;名称权除了决定权、变更、使用权外,还有名称转让权。我国《民法通则》第九十九条第二款明确规定:“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有权使用、依法转让自己的名称。”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姓名权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名称权

回答2:

区别在于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主体不同。

姓名权的享有主体是自然人,名称权的享有主体是依据《民法通则》规定的法人、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合伙人。

二是内涵不同。

姓名中含字、号、曾用名、笔名等;名称中则没有什么其他内含,只是有时名称表现为商号或标记。

三是限制不同。

姓名的获取通常是婴儿的父母或其他亲属代为取得,基本没有什么限制;名称是社会团体获得法人资格的必备条件之一,因此名称的获取必须按照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进行。四是权能不同。姓名权的权能有决定权、变更权和使用权;

名称权除了决定权、变更、使用权外,还有名称转让权。我国《民法通则》第九十九条第二款明确规定:“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有权使用、依法转让自己的名称。”

扩展资料:

相关法律

《民法通则》第99条也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冒用。

《户口登记条例》第18条,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18周岁以上公民需要变更姓名时,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姓名权的主要法律特征为:

第一,姓名权的主体只能是自然人,法人不享有姓名权。只有自然人人格的文字标识才叫做姓名,因而自然人才享有姓名权。法人人格的文字标识是名称,享有的是名称权。

第二,姓名权的客体是自然人对自己人格的文字标识的专有权。姓名权的核心问题就是专有权,他人不得享有、使用,只能是权利人自己享有和使用。专有的客体,就是自然人的人格文字标识,不仅包括正式的登记姓名,而且也包括笔名、艺名、别号等。

第三,姓名权的基本义务是不得非法干涉、使用他人的姓名。姓名权是绝对权、对世权,除了姓名权本人之外,任何人都是义务主体,都负有不得侵害其姓名权的义务。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姓名权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名称权

回答3:

小康为您解答:

艺名与姓名权同属于一种人身权利,但是姓名权更多的是一种与生俱来的天然属性和自然权利,因此,自然人的姓名权纳入到民法通则的基本权利范畴进行规制。而艺名并不是与生俱来的权利,除了人身属性外,更多的承载着一种与特定自然人稳定的对应关系,以及相应的财产属性和公共利益(主要指社会公众尤其是粉丝对该艺名的普遍认知),这种稳定对应关系的建立主要来自于艺名的知名度。

其次,艺名背后蕴含的巨大经济利益自然与艺人本身的艺术涵养、努力以及经纪公司的包装密不可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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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4:

姓名权是公民依法享有的决定、使用、变更自己的姓名并要求他人尊重自己姓名的一种人格权利。姓名权保护的客体是权利人的姓名。

名称权,是指法人及特殊的自然人的组合体依法享有的决定、使用、改变自己的名称以及依法转让自己的名称,并不受他人侵犯的一项权利。

姓名权与名称权的区别在于: 

一、使用主体不同

姓名权的主体仅限于自然人,而名称权的主体是法人企业或组织、商铺或合伙经济组织。

二、使用指向不同

名称原则上只能有一个,姓名则可以有多个。 

三、使用属性不同

名称权在登记范围内具有专用性,姓名权无专用性。 

四、使用限定不同

名称权可依法转让,姓名权不得转让。

回答5:

我们拥有自己的姓名,也经常会在一些地方署名,我们对署名也享有一定的权力,那么姓名权和署名权两者之间有什么样的区别呢?著作权作为一种无形财产权,是一种极为复杂的民事权利,客观上已经成为最复杂、最深奥的法学分科之一。而署名权便是这种复杂民事权利中最基本的权利。署名权的各种具体运用的总和,构成署名权的内容。明确署名权的内容,可以更清晰的认识署名权,以有利于署名权的保护。署名权应当具备以下内容:署名或不署名的决定权、署名方式决定权、署名排列方式决定权、署名指示权。姓名权是公民依法享有的决定、使用、变更自己的姓名并要求他人尊重自己姓名的一种人格权利。姓名权保护的客体是权利人的姓名。姓名并不限于公民在户籍机关正式登记的本名。姓名权包括:姓名变更权,指自然人享有的依法改变自己姓或名的权利,只要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都是允许的,只不过需要到户籍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使用权姓名使用权,指自然人依法使用自己姓名的专有使用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条著作权包括下列人身权和财产权:(一) 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二) 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三) 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