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可以
2、在共同犯罪案件中,部分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侦查完毕,可先行处理,而对未侦查终结的犯罪嫌疑人可作“另案处理”。
3、如果同案犯被抓捕供述的情况,交代及公安机关掌握的不一致时,肯定是有关系的。
如果另案处理的案例未被列入高院的典型案例,合议庭法官没有参照该案例的义务
如果该案例已被列入高院的典型案例,按照典型案例的评判,对各级法院法官审理类似案件,仅提供参照标准
法官参照案例,不等于案例对于法官判决同类案件具有强制法律效力,法官对于是否援引参照案例判决,有自由裁量权
如果法官未参照类似案例,可以向法院的审判委员会或者向上级人民法院申诉,但如果法官没有适法错误、证据采信错误,解决问题的可能不大
很简单,另外两个还有其他案子,或者他们的罪名不一样,就要另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