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发布招考公告。公告内容一般包括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的资格条件、报考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以及报名的时间、地点和其它报考须知事项;第二,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初审;第三,组织笔试和面试。笔试内容一般包括《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申论》。面试侧重考察考生的基本素质、发展潜力和实际技能,一般采用结构化面谈法;第四,根据考试成绩确定考察人选,并对其进行报考资格复审、考察和体检;第五,根据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并予以公示。公示期满,由录用主管部门办理录用手续。新录用的国家公务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合格的予以任职,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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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取消的,不过要进行协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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