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银行理财产品一般可以在一定条件下直接赎回,不符合交易性金融资产(小企业短期投资)条件,应该在银行存款的明细中处理。
借:银行存款——银行理财
贷:银行存款——公司一般账户
收回时,再入相反分录,所得收益计入“财务费用 ——利息收入”科目。
2、以上仅供参考。
个人认为,银行理财产品的流动性受限,不具备交易条件,
但期限比较固定、收益可确定,且企业一般会持有至到期(也必须持有至到期,转让不了啊)
应该放在持有至到期投资。
持有至到期投资,是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且企业有明确意图和能力持
有至到期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具体分录去会计准则里查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