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企业是不是不用交增值税和所得税?

2024-11-28 20:3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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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农业企业不是不用交增值税和所得税,而是经营税法规定免税的产品可以免交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

免税规定

一、流转税

种植业和养殖业不需要缴纳流转税(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十五条 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

(一)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

第三十五条 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的部分免税项目的范围,限定如下:

(一)第一款第(一)项所称农业,是指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

二、企业所得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有农口企事业单位征收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7]49号)规定,对重点龙头企业从事种植业、养殖业和农林产品初加工业取得的所得,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

这里的“重点龙头企业”有一定的限制,不是所有的都企业都能免税,需要相关批文。

三、其他税收

个人所得税——乡镇企业的职工和农民取得的青苗补偿费的收入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个体工商户或个人专营种植业、养殖业并已征收了农业税、牧业税的,

不再征收个人所得税

印花税——全免

城镇土地使用税——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适当减免

房产税和车船使用税——同上条。

扩展资料:

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1079号)规定: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降低了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以下称新标准),自2009年1月1日起实施。

税务总局正在制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管理的具体办法,在该办法颁布之前,为保证新标准的顺利执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工作暂按以下原则办理:

1、现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的有关规定仍继续执行。

2、2008年应税销售额超过新标准的小规模纳税人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的,主管税务机关应按照现行规定为其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

3、2009年应税销售额超过新标准的小规模纳税人,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未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的,应按销售额依照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也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

4、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新标准的小规模纳税人,可以按照现行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二、为方便企业填报,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下列方式填报:

(1)一般纳税人企业,在实际操作中也可以根据“增值税纳税申报表”计算该指标,计算公式为: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转出-免抵退货物应退税额)。同时注意,计算该指标时应包括即征即退货物及劳务对应项目。

(2)执行简易征收办法的一般纳税人企业,可根据“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中“简易征收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填报该指标。

(3)符合财税部门规定的对某些产品实行税额减征的一般纳税人企业,在根据“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填报该指标时还应扣除“应纳税额减征额”。

(4)小规模纳税人企业,可根据“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中“本期实际应纳税额”填报。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应交增值税

回答2:

农业企业不是不用交增值税和所得税,而是经营税法规定免税的产品可以免交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

免税规定
一、流转税
种植业和养殖业不需要缴纳流转税(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十五条 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
(一)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
第三十五条 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的部分免税项目的范围,限定如下:
(一)第一款第(一)项所称农业,是指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
二、企业所得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有农口企事业单位征收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7]49号)规定,对重点龙头企业从事种植业、养殖业和农林产品初加工业取得的所得,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
这里的“重点龙头企业”有一定的限制,不是所有的都企业都能免税,需要相关批文。
三、其他税收
个人所得税——乡镇企业的职工和农民取得的青苗补偿费的收入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个体工商户或个人专营种植业、养殖业并已征收了农业税、牧业税的,
不再征收个人所得税
印花税——全免
城镇土地使用税——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适当减免
房产税和车船使用税——同上条。

回答3:

你自产自销就不用。如果你涉及到购进农业产品,再生产、加工后销售的话就要交税 根据新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 企业的下列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
(一)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
(二)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
(三)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
(四)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
(五)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
其中,第二十七条,第一项规定的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是指:(1)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1.蔬菜、谷物、薯类、油料、豆类、棉花、麻类、糖料、水果、坚果的种植;2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3中药材的种植,4林木的培育和种植;5牲畜、家禽的饲养;6林产品的采集7灌溉、农产品的初加工、兽医、农技推广、农机作业和维修等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8远洋捕捞。

回答4:

农业企业不是不用交增值税和所得税,而是经营税法规定免税的产品可以免交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有的是需要交所得税的,有的不需要交所得税,免增值税和所得税的需要提交资料到税务局备案批准后执行。

回答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