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行贿罪的相关规定]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属于“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起点标准:
(1)行贿1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 (2)行贿8000元以上,并有其他严重情节。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严重”:
(1)行贿10万元以上不满30万元;
(2)造成直接损失10万元以上不满30万元。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特别严重”:
(1)行贿30万元以上;
(2)造成直接损失30万元以上。 行贿数额30万以上,属于情节特别严重
《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
在经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第三百九十条 对犯行贿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罪立案标准的规定》二、对单位行贿案(刑法第三百九十一条) 对单位行贿罪是指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以财物,或者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上述单位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行为。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个人行贿数额在十万元以上、单位行贿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