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的户口一般只能在父母一方的常住户口所在地申报。但是由特殊情况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可以变更到其他亲属的户口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规定:
第六条: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第七条: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扩展资料
办理亲属户口迁移所需的证明材料:
(1)迁入人的户口迁移证、准予迁入证明和居民身份证;
(2)市局、分(县)局开具的入户证明;
(3)迁入户的居民户口簿;
(4)18周岁以上人口交本人正面免冠一寸光纸黑白大头照片两张;
参考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孩子的户口要么随父,要么随母,要是你的户口没有迁出孩子的户口就可以上在娘家。迁户口很麻烦,需要户籍所在地出户籍证明,接收地出接收证,当然身份证的户口薄是必须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