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发现的医疗价值以及新的给药途径等可以申请发明专利吗?为什么?

2025-05-01 05:3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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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申请专利的条件包括三性,即创造性、新颖性、实用性。首次发现的医疗价值表示该产品本身就有该价值,只是一直没有发现而矣,该发现不具备创造性、新颖性的特点,因此不属于申请专利的范畴。
给药的途径是一种治疗方法,而治疗方法是不能申请专利的,这在专利法第二十五条有明确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十五条 对下列各项,不授予专利权:
(一)科学发现;
(二)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三)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
(四)动物和植物品种;
(五)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
(六)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结合作出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