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5条只是规定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除分立、合并外,不得解散。 第88条,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被依法撤销的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其持有的人寿保险合同及准备金,必须转移给其他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第89-91条,规定了保险公司破产的处理顺序。所以说,人寿保险公司不允许解散,但是允许破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