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残疾军人如何交个人所得税

2025-04-24 14:55:45
推荐回答(3个)
回答1:

根据 财税[2007]92号文件的相关政策规定, 对残疾人个人取得的劳动所得,按照省(不含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减征幅度和期限减征个人所得税。具体所得项目为: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和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回答2:

个人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按应纳税额减征50%的个人所得税。

回答3:

减免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