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特定性质的股权转让须经法定程序及主管部门的审批,比如国有股权转让,须公开挂牌交易;证券公司股权转让,按比例大小不同,报证监会或证监局备案或核准。二是有限公司股东向第三人转让股权的,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须征求其他股东意见。三是公司章程有特殊规定的,应遵守章程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