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税凭证是你交税的证明,都免税了,即没有交税,怎么能开“完税”凭证。
完税凭证是指税务机关征收税款、扣缴义务人代扣或代收税款时,向纳税人开具的、证明纳税完税凭证人履行纳税义务的书面凭证。
完税凭证是税务机关征收税款时依照税法规定给纳税人开具的专用凭证。
个体工商户免的是流转税(增值税、营业税等)和附加税,个人所得税是不免的。可以到税务(地税)开具个税的完税凭证。
根据现行的《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34条的规定。税务机关征收税款时,必须给纳税人开具完税凭证。扣缴义务人代扣,代收税款时,纳税人要求扣缴义务人开具代扣,代收税款凭证的,扣缴义务人应当开具。
第33条规定,纳税人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减税,免税。
根据《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
第32条的规定。纳税人享受减税,免税待遇的,在减税,免税期间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纳税申报。
纳税人在纳税期内没有应纳税款的,也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纳税申报。
第45条规定,税收征管法第34条完税凭证是指各种完税证,缴款书,印花税票,扣(收)税凭证,以及其他完税证明。
未经税务机关指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印制完税凭证,完税凭证不得转借,倒卖,变造或者伪造。
个人要开发票或想纳个人所得税,凭协议或合同及开票申请,身份证复印件等去税务局办理相关手续,缴纳税金后,也可以立即各种完税证,作为完税证明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