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劳社医发[2007]1号关于调整个人委托存档人员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缴费基数的通知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为减轻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负担,经研究决定,对在职业介绍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以个人名义委托存档人员(简称“个人存档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基数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将个人存档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按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7%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下调为按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70%的7%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二、本通知自2007年4月1日起执行。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七年一月四日 ---------------------------------------感谢管理员的回复!给予了点点星光,但仍有不明之处。有没有养老四险的官方文件?看到了关于医疗保险的官方文件,信息内无“大额互助”比例解释,不解,是否为个人推算数?
灵活就业或者自谋职业享受社保补贴,但是缴费标准只能按照最低档缴费
所有比例均为推算所得,有无官方文件可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