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直辖市(北京、上海、天津、重庆)公安局。市委常委兼公安局局长副省级、如果没有兼任,公安局局长是正厅级常务副局长是厅级、副局长副厅级。
2.计划单列市、(大连、青岛、宁波、厦门、深圳)副省级城市(哈尔滨、长春、沈阳、济南、南京、杭州、广州、武汉、成都、西安、)公安局。市委常委兼公安局局长正厅级、如果没有兼任,公 安 局 局长是副厅级常务副局长是副厅级、副局长(副局正处级)。
3.普通省会地级市、地级市公安局。地级市市委常委兼公安局局长是副厅级如果没有兼任,公安局 局长是正处级,常务副局长(副处级,享受正处级待遇)副局长(副处级)。
4.县级市公安局。县级市市委常委兼任局长是副处级如果没有兼任,公安局局长是正科级,常务副局长(副科级、享受正科级待遇)副局长(副科级)。
公安局局长是什么级别?公安局局长是什么级别?第一直辖市公安局市常委兼公安局局长,是副省级,如果没有兼任公安局局长市政厅级。
1、成都市是副省级城市;这点上,不同于其他地级市。成都市长(包括市委书记、人大主任、政协主席)为副省(部)级。
2、锦江区政府正职原则上为副厅级;成都市公安局机构级别也是副厅级,但现任成都市公安局局长李昆学由于同时为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因此李昆学实际是正厅级。
3、成都市公安局下辖的锦江区公安分局,机构级别为正处级。
根据1、 中编发[1995]5号文
中编委关于广州、武汉、哈尔滨、沈阳、成都、南京、西安、长春、济南、杭州、大连、青岛、深圳、厦门、宁波共16市行政级别定为副省级的通知(中编[1994]1号文件)下发后,各地普遍认为,将这些城市定为副省级市,不仅有利于加快这些城市的经济与社会发展,而且有利于更好的发挥这些中心城市的幅射作用。同时,各地也提出了一些问题和意见,经研究,现予以明确。
二、关于市直机关、市辖区和县的级别问题。16市直属机关的级别,可比照国办发[1993]85号通知中关于国务院直属机构和部委管理的国家局的机构级别确定,即市直工作部门为副厅级,内设机构为处级。市辖区及其工作部门的级别,可比照市直机关相对应的关系确定;市辖县和代管的县级市的级别仍为处级,其工作部门仍为科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