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通则》第十一条第二款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据此,如果这个人能够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作为主要生活来源,他就可以独立生活了,不需要去孤儿院。
孤儿院是对那些未成年人,没有父母亲人,没有生存能力提供生存环境。如果你能自己生存,可以不用去孤儿院。
如果一个16岁的孤儿不想进入孤儿院,那么他可以寻求其他方式来生活和照顾自己。
在中国,法律规定不满18周岁的公民为未成年人。国家保障未成年人的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等权利。未成年人依法平等地享有各项权利,不因本人及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民族、种族、性别、户籍、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家庭状况、身心健康状况等受到歧视。
因此,如果这个16岁的孤儿不想进入孤儿院,他可以寻求其他方式来生活和照顾自己,例如申请社会救助、接受教育、就业等等。同时,政府和社会也会尽力提供支持和帮助,以确保他能够获得基本的生活和成长条件。
有没有亲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