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险 人伤 不计免赔 车主还要拿钱吗

2025-05-01 22:5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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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需要根据法院的判决来决定是否还要赔偿费用。

如果机动车投保了商业险的三者、车损、不计免赔,发生事故后车主基本不用拿钱的,所有损失由保险公司正常理赔,但有伤者住院的,在住院期间用的不是医保药,这个保险不报销,要由事故双方按照责任划分的比例来承担。

还有车辆被扣押后产生的鉴定费(主要鉴定事故车辆的碰撞痕迹、车速、刹车系统)保险也是不报销的,还是按照责任划分的比例来承担。

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17条第1款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第20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扩展资料:

相关案例:

陈某驾车追尾一辆大货车被认定负全责,受伤的他起诉无责方及保险公司索赔。近日,经密云法院调解,无责方的保险公司赔偿陈某1000元。

2012年10月,在密云县太师屯镇,陈某驾车撞到路边停放的大货车尾部,导致车辆受损、陈某受伤。密云县交通大队认定陈某承担全部责任。

陈某经医院诊断为头皮挫裂伤、胸外伤后神经反应,花费医疗费1100余元。陈某认为,为大货车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依法应在交强险无责任限额内赔偿其相应损失,故起诉大货车车主、司机以及保险公司,索赔医疗费1000元。

开庭时,三被告均不同意赔偿。密云法院认为,交强险的保险限额分为有责任限额和无责任限额。事故中,若驾驶人无过错,保险公司也应按照法律规定在无责任限额范围内赔偿三者的损失,故陈某的诉求符合法律规定,应予支持。

承办法官考虑到三被告均在外地,案件标的较小,如果要求当事人出庭应诉会造成较大诉累,故通过电话向各方当事人释明相应法律规定。最终,保险公司同意赔付陈某医疗费1000元。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肇事者全责仍获赔偿 无责方按交强险无责任限额赔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回答2:

  如果机动车投保了商业险的三者、车损、不计免赔,发生事故后车主基本不用拿钱的,所有损失由保险公司正常理赔,但有伤者住院的,在住院期间用的不是医保药,这个保险不报销,要由事故双方按照责任划分的比例来承担。还有车辆被扣押后产生的鉴定费(主要鉴定事故车辆的碰撞痕迹、车速、刹车系统)保险也是不报销的,还是按照责任划分的比例来承担。
  因此,尽管投保了一般意义的全险,车主还是要承担少量的费用。

回答3:

这个要看车主在什么区域了,有些省市地区法院只受理交强险,有些省市地区法院是交强险和商业险一并处理。常规来说,伤者是一并将车主和保险公司起诉。
如果是交强、商业一并处理的法院是判决全部由保险公司赔付。
只受理交强险的法院会判决保险公司赔1万,剩下的2500由车主支付(2500元属商业险范畴内),不能并案处理。如果保险公司不赔车主这2500元。车主可以向法院起诉保险公司赔付你2500元,也是肯定胜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