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招待费是指企业为生产、经营业务的合理需要而发生的而支付的应酬费用。
公司员工出去吃饭明显不属于上述范围,因此不能计入业务招待费中。
《财政部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财企【2009】242号)文件规定,自办职工食堂经费补贴或未办职工食堂统一供应午餐支出,可以作为职工福利费核算。按照上述规定,职工午餐支出可以作为职工福利费核算。
都可以。
企业外出用餐,如果是招待客户,就计入“业务招待费”。如果是员工聚餐,就计入“职工福利经费”。
如果是企业员工到外地出差,出差时取得的外地餐饮发票,就可以计入“差旅费”。